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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际航天市场

2000-12-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国航天事业创建于1956年。40多年来,我国航天科技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很不平凡的发展道路。在航天技术的某些领域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在世界航天高技术领域占有了一席之地,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一个重要标志。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政府开始将长征系列火箭投入国际商业发射市场,承揽外国卫星的发射服务。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加入《营救宇宙航行员、送回宇宙航行员及送回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协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公约》和《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以上简称外空三条约)的决议,并与美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卫星技术安全的协议备忘录》、《关于卫星发射责任的协议备忘录》和《关于商业发射服务的国际贸易问题协议的备忘录》三个协议,为中国火箭进入国际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

1990年4月7日,长征三号火箭将美国休斯公司制造的“亚洲一号”卫星以极高的精度送入预定轨道,标志着中国航天迈出了进军世界航天市场极其重要的第一步。1992年8月,“澳星”B1的发射成功将长征火箭的国际声誉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从此,不少国家对卫星的设计要求中专门加上了“卫星必须与长征火箭兼容”的要求。在随后的几年里,回收卫星、亚太卫星、美国铱星等一批外国制造的卫星相继由长征火箭发射升空。

在进入国际市场的过程中,中国也曾遇到过挫折。1996年2月15日,长征三号乙火箭首飞发射“国际通信卫星”708失利,星箭俱毁。但是,中国航天界没有被失败吓倒,没有为一时的困境所压服,而是下更多的功夫抓质量,抓管理,切实提高火箭的可靠性。从1996年10月20日起至今,长征火箭取得了连续20次发射成功的喜人业绩。

中国从事商业卫星发射服务是完全依靠中国自己的航天技术实力发展起来的,完全属于正常的国际商业活动,是中国航天对世界和平和文明发展的贡献。在进入国际商业卫星发射市场的十几年间,中国严格遵守有关的国际惯例和双方的合同,从未也无意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别国技术。对于一些反华势力的无端指责,中国航天部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坚决的批驳和斗争,得到世界宇航界的广泛好评。

空间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和平利用航天技术开发空间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在做好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的同时,中国航天界非常重视空间技术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巴西、巴基斯坦等国的宇航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1996年10月,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了第47届国际宇航联大会,来自50多个国家的1200多位代表出席了这次世界宇航盛会,充分体现了中国航天的实力和尊严,大大提高了我国在国际宇航界的地位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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